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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2-025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18日(周三)14:00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周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202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00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审议《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00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12.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2)以上议案均已经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

(3)议案7、8、9、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6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2209

联系人:杜慧雯、蔡典容

联系电话:010-66609118

电子邮箱:ir300005@toread.com.cn

传真:010-81783289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事务部。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5)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4 月 27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5,投票简称:探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00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审议《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0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1.00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12.0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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