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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8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2-031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年4月27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通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5,033,5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17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3,479,1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341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5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346,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20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792,1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5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5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75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9%。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7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836%;反对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8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6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7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836%;反对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97.7510%;反对6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7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836%;反对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8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6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37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99.7836%;反对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8,68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6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4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33,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46,5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 年 5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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