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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威科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易欢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易欢欢)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全面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2019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019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7
易欢欢独立董事700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易欢欢独立董事200

本人按时出席了本年度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1)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就《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年度利润分配、2019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办理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业务、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修订《公司章程》、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政策变更、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就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山西腾星传感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就《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4)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就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续贷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5)2019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就《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回报规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会计政策变更、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6)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就《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7)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在2019年度能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司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人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积极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其他委员会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与公司保持沟通与协商,履行了本人在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调查外,本人还充分利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以期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

易欢欢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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