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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0号楼8楼培训厅
3、召开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5、主持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6、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资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出资人及出资人代表共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9,072,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19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出资人及出资人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7,254,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470%;通过网络投票的出资人共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1,817,8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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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出资人及出资人代理人共5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418,9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43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管理人代表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出资人及出资人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39,070,9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0股;弃权1,085股。
中小出资人表决情况为:赞成票72,4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出资人表决权的
99.9985%;反对0股;弃权1,08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参加了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