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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生物: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1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盛海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赵辉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姚建平先生、盛海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赵辉女士、姚建平先生、盛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无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辉2,090,9386,572,8128,663,7500.63
姚建平1,678,3665,035,1016,713,4670.49
盛海748,5632,245,6922,994,255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股权激励缴纳税款、偿还个人债务、个人资金刚性需求。

2、股份来源:赵辉女士、姚建平先生、盛海先生所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本次拟减持股份(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辉300.022
姚建平450.033
盛海300.02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时股份限售承诺

赵辉女士、姚建平先生、盛海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012年9月26日,上述承诺人承诺在限售股解禁后至2012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所持安科生物的股份。

2、公司2018年度再融资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姚建平先生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18年1月1日)前六个月至今(2018年1月1日),本人不存在减持安科生物股票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18年1月1日)起至安科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2019年9月28日)内,本人承诺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安科生物股票。承诺期限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安科生物所有。

4)本人系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3、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赵辉女士、姚建平先生、盛海先生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人均已履行完毕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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