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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思辰: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1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立思辰”)全资子公司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瑞特威”)与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租赁”)开展保理业务合作,由紫光租赁向新疆瑞特威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应收账款受让款金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保理融资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新疆瑞特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于2019年3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疆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8月19日

3、公司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创智大厦B座22楼

4、法定代表人:赵雷

5、注册资本:2,32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销售:人造草坪及相关材料,塑胶跑道及相关材料,电子产品,音像制品,音响设备,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水暖配件,建材,日用百货,电线电缆,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家

具,农畜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网络软硬件设备,纺织设备,辅助设备,汽车,教学实验室设备,汽车维修设备,教学设备,乐器,音乐器材,玩具,教学仪器,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医疗设备,安防设备、安防器材、安防监控、办公家具、床、高低床、课桌椅、环保设备、厨房设备、钢木家具、体育器材;教育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化平台建设;环保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大气监测;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经营性演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展厅的布置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动画设计、制作;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7、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8、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瑞特威总资产为17,752.33万元,负债总额为10,072.81万元,净资产为7,679.5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4,020.69万元,利润总额为3,243.04万元,净利润为3,023.93万元,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23.91万元,以上为新疆瑞特威合并报表数据。

截至2018年9月30日,新疆瑞特威总资产为18,997.86万元,负债总额为9,788.07万元,净资产为9,209.79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7,065.28为万元,利润总额为1,673.56万元,净利润为1,443.81万元,2018年1-9月经审计的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43.66万元,以上为新疆瑞特威合并报表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紫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人民币2,100万元;

3、担保期限:12个月;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为瑞特威提供担保后,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1,740万元,其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7%,除对北京清科辰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提供回购担保及对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外全部为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进一步支持全资下属公司发展,根据新疆瑞特威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为其开展保理业务合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新疆瑞特威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可控。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董事会同意为全资下属公司新疆瑞特威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因其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合作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主要是为了全资下属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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