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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4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3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池燕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王辉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王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王辉先生的辞职申请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董事会充分尊重王辉先生的意愿,接受其辞职申请。王辉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窦昕先生为公司总裁(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华婷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窦昕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6月19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113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窦昕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生,2008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大语文课程体系开创者。2009-2014年联合创办北京高思教育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2014-2015年担任北京巨人教育集团董事、高级副总裁。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窦昕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3,416,337股。窦昕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窦昕先生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窦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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