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池燕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2.5亿元贷款,其中包括人民币6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及人民币6.5亿元中长期并购贷款(贷款期限7年)。授信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2层至5层101的房产抵押担保,及由公司提供全资子公司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