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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思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9-072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账款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5、新增“使用权资产”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6、原列报项目“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7、新增“租赁负债”项目反映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8、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二)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

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按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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