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5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静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17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