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于2020年2月19日收到股东窦昕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窦昕先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窦昕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取得72,873,028股立思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3924%;本次权益变动后,窦昕先生预计持有公司101,966,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27%,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窦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