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鼎汉”)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变动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新余鼎汉 | 为顾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50,000 | 0.08% | 0.01% | 2018年3月9日 | 2020年5月25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新余鼎汉 | 为顾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4,200,000 | 6.56% | 0.75% | 2019年3月21日 | 2020年5月25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本次股票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新余鼎汉 | 为顾庆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 3,950,000 | 6.17% | 0.71% | 否 | 否 | 2020年5月26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融资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新余鼎汉 | 64,043,895 | 11.46% | 48,740,000 | 76.10% | 8.72% | 0 | 0.00% | 0 | 0.00% |
顾庆伟 | 90,120,642 | 16.13% | 60,380,000 | 67.00% | 10.81% | 53,723,479 | 88.98% | 13,867,002 | 46.63% |
合计 | 154,164,537 | 27.60% | 109,120,000 | 70.78% | 19.53% | 53,723,479 | 49.23% | 13,867,002 | 30.79% |
注:以上限售股包含高管锁定股及首发后限售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 段 |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对应融资余额(元) |
未来半年内 | 74,180,000 | 48.12% | 13.28% | 177,700,000 |
未来一年内 | 109,120,000 | 70.78% | 19.53% | 247,700,00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的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
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确认,其目前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