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0-84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权拟发生变更。如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实施完毕,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资本”)将拥有公司19.37%的表决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顾庆伟先生变更为工控资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顾庆伟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3、本次交易尚需工控资本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工控资本所属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本次交易获得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1,173,007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自上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86,503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2020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48),顾庆伟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705,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2.9903%,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20年12月28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鼎汉与工控资本签署了《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新余鼎汉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工控资本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57,261,6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5%),转让价格为7.5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429,462,487.50元。同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以下简称“轨交基金”)与工控资本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简称“《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轨交基金拟将其所持50,956,4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2%)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工控资本并与其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所持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股) | 可支配表决权比例(%) | 所持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数(股) | 可支配表决权比例(%) | ||
顾庆伟 | 合计持有股份 | 90,120,642 | 16.13% | 90,120,642 | 16.13% | 73,415,229 | 13.14% | 73,415,229 | 13.1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530,161 | 4.03% | 22,530,161 | 4.03% | 5,824,748 | 1.04% | 5,824,748 | 1.0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590,481 | 12.10% | 67,590,481 | 12.10% | 67,590,481 | 12.10% | 67,590,481 | 12.1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受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被列入涉金融、海关、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的情形。受让方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交易尚需工控资本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并经工控资本所属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本次交易获得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该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新余鼎汉
新余鼎汉 | 合计持有股份 | 64,043,895 | 11.46% | 64,043,895 | 11.46% | 6,782,230 | 1.21% | 6,782,230 | 1.2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043,895 | 11.46% | 64,043,895 | 11.46% | 6,782,230 | 1.21% | 6,782,230 | 1.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工控资本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 | 0 | 0 | 57,261,665 | 10.25% | 108,218,101 | 19.3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57,261,665 | 10.25% | 108,218,101 | 19.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轨交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50,956,436 | 9.12% | 50,956,436 | 9.12% | 50,956,436 | 9.12% | 0 | 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956,436 | 9.12% | 50,956,436 | 9.12% | 50,956,436 | 9.12%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