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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勇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1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期至2023年3月20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提前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组成第六届董事会,本人在本次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1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3次董事会,实际参加3次董事会;本人应列席3次股东大会,实际列席3次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2021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1/4/23第五届第七次1、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6、公司202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7、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8、会计政策变更 9、公司向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 10、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 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2、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
2021/8/26第五届第八次1、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3、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房屋同意
2021/9/27第五届第九次1、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拟选举的董事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员的选择标准、考核程序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就公司经营及治理方面的履职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因新冠疫情原因,对本人参加现场会议及现场考察产生了一定影响,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的战略思路、成本控制、行业政策导向等众多事项提出合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生产经营、内幕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执行进行了解和监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并运用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持续地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对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有助于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发布,对公司内部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单位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及其它相关文件进行认真学习,以更深入地理解认识公司业务动态,提升履职判断敏感度;积极参与各项培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主动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1年度,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2021年度,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2021年度,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10月13日,本人在第六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肖勇民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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