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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宁物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4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宁物流
股票代码:300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21-424室-YS00369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21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1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 1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5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2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4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东振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东振越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3)
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雅军、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卓
一致行动协议原实际控制人王雅军曾与股东曾卓曾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曾卓通过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场合行使权利时作出与王雅军相同的意思表示的方式,与王雅军实施一致行动,以巩固王雅军对公司的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数量不变,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已实现被动减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雅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卓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京东展锐宿迁京东展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京东集团JD.com, Inc.及其下属子公司,和根据上市地法律纳入其合并报表的实体
本报告/本报告书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千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21-424室-YS00369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彬彬
营业期限2018-07-10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WULWD95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广告代理、发布,版权代理,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京东展锐持股100%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21层
通讯方式010-8912738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京东振越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国籍任职长期居住地是否拥有境外居住权
范彬彬中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
丁永晟中国监事北京

(三)控股股东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宿迁京东展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16-429室-YS00112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范彬彬
营业期限2017-12-15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UQD53XR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广告代理、发布,版权代理,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JD.com, Inc.通过相关控制主体100%控股的公司,为京东集团内企业;JD.com, Inc.系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JD.com, Inc.的美国存托股份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JD”;其普通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96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核心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JD.com, Inc.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线上零售业务
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线上零售业务
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线上零售业务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线上零售相关服务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线上零售业务
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线上零售业务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技术服务
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市场营销服务
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活动
西安京迅递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与物流服务有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
西安京东讯成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流服务业务
北京京鸿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物流服务业务
北京沃东天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技术服务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
广西京东新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市场营销服务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线上商城业务
江苏圆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图书、音像产品销售业务
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物流服务业务
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活动
西安京东信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与物流服务有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
JD Logistics Holding Limited香港国际供应链业务
Jingdong E-Commerce (Trade) Hong Kong Co., Ltd.香港海外线上零售业务
JD.com International Limited香港跨境电商及国际供应链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

京东振越成立于2018年7月10日,成立时间未满三年,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京东振越2018年度尚未实际开展业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京东振越最近一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480,956,631.64
净资产123,793,107.15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度
营业收入2,362,717.92
主营业务收入2,362,717.92
净利润2,690,653.56
净资产收益率2.17%
资产负债率74.26%

京东振越系京东集团体系内主体,截至本报告签署日,JD.com, Inc.最近3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千元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总资产259,723,704209,164,857184,054,966
净资产84,659,84760,866,86052,388,703
主要财务指标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576,888,484462,019,759362,331,754
主营业务收入576,888,484462,019,759362,331,754
净利润11,890,092-2,800,550-11,718
净资产收益率14.04%--
资产负债率61.26%63.27%71.54%

注:JD.com, Inc.主要财务数据适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JD.com, Inc.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股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JD.com, Inc. 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已实现被动减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雅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卓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4,668,7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4,668,7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20年8月19日,公司股东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38%股份经司法拍卖并已全部完成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公司股东曾卓持有的公司0.15%股份被司法拍卖并已于2020年9月8日办理完成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由于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已实现被动减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雅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卓已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时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王雅军900,0000.20%900,0000.20%900,0000.20%
苏州锦融投资有限公司46,357,50010.38%----
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729,7032.18%9,729,7032.18%9,729,7032.18%
广州程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6,228,2191.39%10.00%10.00%
曾卓36,979,9148.28%36,300,0008.13%36,300,0008.13%
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100,195,33622.43%46,929,70410.51%因已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再适用合计数
京东振越44,668,71110.00%44,668,71110.00%44,668,7111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需要取得的批准程序。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明确计划,但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优化主营业务布局,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提出调整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届时需要进行资产、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组计划。但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优化主营业务布局,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提出重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实施相关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如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将基于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明确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员工聘任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除上市公司已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开展的相关业务合作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44,668,71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系由于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雅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曾卓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而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体系独立完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履行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与上市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共同投资设立上海京新智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以货币出资9,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5%的股权;京东振越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员工持股平台以货币出资3,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15%的股权。前述事项已于上市公司2020年06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投资事项。上海京新智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上海京新智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X86F6B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宝钱公路3885号8幢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周多刚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13日至2050年08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仓储服务;集装箱销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模具销售;高速精密重载轴承销售;高速精密齿轮传动装置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医疗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此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与王雅军、南通锦融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曾卓于2019年5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南通锦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561,3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2404%)以及由曾卓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8,217,7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59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事项: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3、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度尚未展业,2019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504,481.00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2,504,486.0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10,952,145.59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7,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78,452,145.59
资产总计480,956,631.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372,763.0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356,790,761.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57,163,524.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357,163,524.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7,5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53,602,453.5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69,065.36
未分配利润2,421,588.20
所有者权益合计123,793,107.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80,956,631.64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19年合计
一、营业收入2,362,717.92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33,891.57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49,745.73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62.21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655,141.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处置收益-
二、营业利润2,934,059.51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2,934,059.51
减:所得税费用243,405.95
四、净利润2,690,653.56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涉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变更的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 《华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彬彬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13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昆山市
股票简称新宁物流股票代码300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恒通大厦421-424室-YS00369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司法拍卖减持且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44,668,711股 持股比例:10.0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无变化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

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没有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情况。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彬彬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范彬彬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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