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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3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证券代码:30001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一九年一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以不超过7,600万元认购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亿纬锂能4号”),亿纬锂能4号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亿纬锂能股票。

3、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计划(草案)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7,6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以亿纬锂能4号的资金规模上限7,600万元和2018年12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5.72元/股测算,亿纬锂能4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483.4606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草案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85,547.9567万股的0.5651%,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7、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8、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明 ...... 1

释义 ...... 5

第一章 总则 ...... 7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 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7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 8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 8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 8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 8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 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 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 1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 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 11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 1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 11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2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 13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 13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13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 14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1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5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6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 17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 17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 17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 17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9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0

释义

本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亿纬锂能、本公司、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股票、公司股票、标的股票亿纬锂能普通股股票,即亿纬锂能A股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广发资管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4号、本单一计划、单一计划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1、实施专项激励机制,激发公司管理层、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工艺专家等骨干人员主动实施目标管理,与公司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得以实现利益共享;

2、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充分调动特定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一)持有人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二)持有人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一年以上、且具有主管以上职务资格的核心业务和技术骨干。

3、经董事会认定有卓越贡献的其他员工。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4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原则、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上限为7,6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7,600万份。单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且起始认购份数为50,000份(即认购金额为50,000元),超过50,000份的,以10,000份的整数倍累积计算,最高认购份数为7,600万份(即认购金额

为7,600万元)。若最终认购金额超过7,600万元,将以10,000元为单位逐步下调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上限,直至认购总金额为7,600万元为止。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认购总份额不超过64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8.45%;其他员工认购总份额不超过6,960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预计为91.55%。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持有人职务最高认购份额 (万份)占本计划总份额的 比例(%)
1刘建华董事1001.82%
2王世峰高级管理人员1001.82%
3孙 斌高级管理人员1001.32%
4李沐芬高级管理人员1001.32%
5袁中直监事1001.32%
6祝 媛监事1001.32%
7曾永芳监事400.53%
其他员工(预计不超过390人)696091.55%
合计7,600100.00%

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来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7,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持有人应当按《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广发资管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亿纬锂能4号主要投资范围包括购买和持有亿纬锂能股票、投资固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等。

亿纬锂能4号份额上限为7,600万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股票并持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340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以亿纬锂能4号的资金规模上限7,600万元和2018年12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5.72元/股测算,亿纬锂能4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483.4606万股,占公司截至本草案公布之日公司股本总额85,547.9567万股的0.5651%。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及锁定期限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亿纬锂能4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1、广发资管管理的亿纬锂能4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单一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亿纬锂能4号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管理。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设立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而享有亿纬锂能4号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单一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外,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发生如下情形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出资金额与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人以原始出资金额承接受让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如果出现管理委员会无法指定受让人的情形,可由持有份额排名前十的持有人(含并列)按持有份额比例受让(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受到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不超过公司股本1%的限制):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职务变更: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限制。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亿纬锂能4号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亿纬锂能4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九章 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公司选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并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委托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

4、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5、托管人:后续协商确定

6、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本单一计划规模上限为7,600万份(不含参与资金在推广期产生的利息转为计划份额)。

7、管理期限:本单一计划管理期限预计为24个月,可展期也可提前终止。

8、投资理念:本单一计划在积极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9、投资范围:本单一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境内依法发行的,中国证监会允许单一计划投资的金融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仅投资亿纬锂能股票(300014.SZ))、证券投资基金、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其他现金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委托财产投资其他品种,资产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管理计划业务 费用

1、管理费。

2、托管费。

3、业绩报酬:本单一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4、证券交易费用:单一计划运作期间投资所发生的交易佣金、印花税等有关税费,作为交易成本直接扣除。交易佣金的费率由管理人本着保护委托人利益的原则,根据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法律法规确定。

5、与本单一计划存续期相关的费用:本单一计划存续期间发生的注册登记机构收取的TA系统月度服务费、登记结算费、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审计费和律师费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等,由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依管理人的指令,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从单一计划资产中支付,列入单一计划费用,在每个自然日内按照直线法均匀摊销。

6、税费:本资产管理计划和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履行纳税义务。本资产管理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相应税款由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承担,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税务机关的规定,以管理人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管理人可以在委托资产中列支。本合同履行期间,法律法规发生变更的,按照变更后法律法规执行。

7、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服务费之外的单一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通知托管人从单一计划资产中支付。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情形发表意见。

4、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等相关文件。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8、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2、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照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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