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1次,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3月1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7]第13号),该关注函对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陈志平或陈志平控制的合伙企业转让麦克韦尔7%的股份的事项进行了关注,要求公司说明并补充披露股权转让的相关事项。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及时向深交所报送了《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让麦克韦尔控制权关注函的回复》并进行了公告。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措施的情形。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