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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21年12月3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12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张欢)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4名激励对象(胡蕙涓、柯凤容、潘冲、杨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2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1,639名调整为1,634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760万股调整为1,757.58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金成、刘建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12月3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34名激励对象授予1,757.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金成、刘建华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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