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单》(20023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