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北陆药业 | 股票代码 | 300016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邵泽慧 | 孙志芳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写字楼A座7层 | |
电话 | 010-62625287 | 010-62625287 | |
电子信箱 | blxp@beilu.com.cn | blxp@beilu.com.cn |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01,500,650.34 | 311,219,298.30 | 2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2,021,386.39 | 84,691,176.56 | 32.2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04,287,093.52 | 77,782,772.29 | 34.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941,451.17 | 67,886,377.47 | -38.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7 | 35.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17 | 35.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9% | 7.67% | 1.3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34,144,838.76 | 1,288,719,156.30 | 3.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17,504,527.76 | 1,205,791,286.88 | 0.9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2,72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代雪 | 境内自然人 | 22.64% | 110,683,213 | 83,012,410 | 质押 | 37,735,849 | ||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07% | 44,350,000 | |||||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业信托·优悦3号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3.16% | 15,434,910 | |||||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07% | 15,000,000 | |||||
陈园园 | 境内自然人 | 1.61% | 7,848,83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6% | 6,163,872 | |||||
常州京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 | 5,967,405 | |||||
段贤柱 | 境内自然人 | 0.81% | 3,942,975 | 3,942,97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量化先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9% | 3,879,645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量化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8% | 3,813,44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园园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代雪之儿媳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药品生物制品业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对比剂、中枢神经类、降糖类产品和精准医疗领域,积极应对行业及市场变化,不断提升营销及管理效率,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面落实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
公司持续打造更加专业、高效的销售团队进行自营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同时通过优化招商策略及代理管理模式,搭建完善的商业渠道网络进行代理产品的销售。销售收入稳定增长持续贡献公司业绩增量。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50.07万元,同比增长29.01%;净利润11,202.14万元,同比增长32.27%;扣非后净利润10,428.71万元,同比增长34.07%。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根据该通知,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号文进行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A、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B、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C、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D、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E、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该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