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159号)。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上市委员会审议,同时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