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银江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28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1633号”《关于核准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向李欣等13名交易对方发行新股23,441,162股和支付现金1亿元收购北京亚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安讯”)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6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33,33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6,950,000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049,99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6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045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俶支行95030158000000267193,049,992.00已销户
合计193,049,992.00

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已经于2016年度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6年度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45号《关于核准银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91,30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每股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7,999,992.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7,081,127.1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18,864.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8月3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506号验资报告,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期末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1202020229900451245582,918,864.85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1045800000039016298,250,000.00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俶支行9503015800000030699,750,000.00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3301040160003122002200,000,000.00已销户
合计980,918,864.85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1“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见附件1-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资产重组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生变化。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为提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的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均不发生变化。上述扩大募集资金实施范围的议案《关于扩大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范围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升级项目累计结余募集资金250,955,281.82元,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9月14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决议议案,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对所有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销户,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详见附件1-1。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详见附件1-2。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转让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亚太安讯全部股权转让给北京银泰瑞合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为27,0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2017年7月完成,同时公司将亚太安讯的经营决策权和财务管理权等向股权受让方进行了移交,自2017年8月起,公司不再将亚太安讯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前,该项目已经使用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

(3)投资项目完工程度和实现效益

因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购买亚太安讯100.00%股权现金支付部分,该项目实际已经在并购完成日(即2014年2月)完成。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转让前实现的效益详见附件2-1。

(4)转让该募投项目的定价依据及相关收益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了《银江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609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亚太安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68.05万元,评估值为27,712.68万元。本次转让价格为27,000万元,与评估值基本一致。

转让亚太安讯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为1,064.14万元。

(5)转让价款收取和使用情况

公司已经全部收回上述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转让款收回后已作为公司营运资金使用。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9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1。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2-2。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2013年12月30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33号《关于核准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欣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李欣等13名交易对方发行新股23,441,162股和支付现金1亿元收购亚太安讯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416,66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4年1月7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北京亚太安讯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新的注册号为11000041029172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4年1月28日,李欣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亚太安讯100%股权分别过户至公司和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银江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名下,其中公司持有99%股权、北京银江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亚太安讯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联合孙公司北京银江智慧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持有亚太安讯100%股权。2014年3月6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向李欣等13名交易对方发行新股23,441,162股和支付现金1亿元收购北京亚太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3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4.00元。本次重组的对价在2014年3月初已全部支付,自2014年3月起,公司将亚太安讯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及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已经转让亚太安讯全部股权,详见本报告二、4。

(3)该资产效益实现情况

该股权资产自2014年3月开始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后实现的效益金额为-1,504.98万元。

(4)盈利预测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2013年-2015年为李欣业绩承诺期,李欣承诺亚太安讯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得低于5,000万元、5,750万元和6,613万元。如亚太安讯对应的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实际盈利数不足上述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承诺盈利数的,李欣应当按以上比例计算当年可解禁股份数并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部分后予以解禁,若不足扣减,则当年无股份解禁;李欣承诺所持股份在限售期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用于质押。

因重组承诺的业绩与公司年度确定亚太安讯的效益的计算口径不同,附件2-1中列示的效益为亚太安讯并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口径(按照收购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经营成果),而重组的承诺业绩计算口径为亚太安讯层面按照原账面价值持续计算的扣非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另外,承诺盈利数的期间为2013-2015年度,而附件2-1中列示的效益为完成控制后至完成股权转让时的期间效益,上述原因导致两者数据有所差异,本报告按照承诺业绩的口径对亚太安讯2013-2015年的业绩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合计
亚太安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5,007.234,262.80-412.378,857.66
承诺业绩金额5,000.005,750.006,613.0017,363.00
实现率100.14%74.14%-6.24%51.01%

亚太安讯2013年度净利润为5,007.23万元,较所承诺的亚太安讯2013年预测净利润5,000万元超出7.23万元,实现率为100.14%。亚太安讯2014年度净利润为4,262.80万元,较所承诺的亚太安讯2014年预测净利润5,750万元少1,487.20万元,实现率为74.14%,李欣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5,074,307股,已办理完毕相关股份注销手续。亚太安讯2015年度净利润为-412.37万元,未能实现所承诺的6,613万元净利润,未实现金额为7,025.37万元,李欣应向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量25,240,153股,但由于李欣将其股份27,813,840股质押给了浙商资管,目前27,813,840股已划转至浙商资管名下,故李欣应补偿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款24,471.48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尚未收回23,279.65万元,公司已经对上述业绩补偿款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有关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重组报告书和非公开发行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1:
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19年9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305.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9,311.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4年19,3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15年
2016年11.5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购买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现金支付部分购买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现金支付部分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无差额2014年2月
2补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补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9,305.009,305.009,311.529,305.009,305.009,311.52-6.52不适用
合计19,305.0019,305.0019,311.5219,305.0019,305.0019,311.52-6.52
附件1-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19年9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8,091.8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0,084.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095.5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0,084.47
其中:2015年31,842.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58%2016年7,562.46
2017年13,558.25
2018年47,121.3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60,000.0060,000.0045,841.9260,000.0060,000.0045,841.9214,158.08(注)2018年8月
2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升级项目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升级项目9,825.009,825.004,120.999,825.009,825.004,120.995704.01(注)2018年8月
3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9,975.009,975.004,996.279,975.009,975.004,996.274978.73(注)2018年8月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29.7620,000.0020,000.0020,029.76-29.76不适用
5不适用结余资金永久补流不适用不适用25,095.53不适用不适用25,095.53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99,800.0099,800.00100,084.4799,800.0099,800.00100,084.4724,811.06
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期目标,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在2018年对本次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从而导致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额。
附件2-1:
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19年9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9月
1购买北京亚太安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现金支付部分不适用不适用-2,934.26-1,611.15-1,504.98(注1)
2补充上市公司运营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收购亚太安讯100.00%股权项目未达到承诺的效益,主要原因系亚太安讯收购后承接的订单与前期预测的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已完工项目应收款项的收回情况不及预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有所增加。另外,上表中计算的效益金额为亚太安讯并入本公司的净利润金额,与承诺的业绩金额计算口径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差异为收购标的按照收购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经营成果与按原账面价值持续计算经营成果会形成一定差异,上述差异在本报告正文二、7有详细说明。
附件2-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19年9月3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9月
1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不适用不适用541.95876.722,738.97605.165,067.61注1
2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2
3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注3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在募集预案中的智慧城市基地化建设及应用服务项目没有规定具体的承诺实现效益金额。近几年,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签署了大量的智慧城市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已经在地方智慧城市和细分领域顶层规划、设计、建设项目中投入了大量资金,该募投项目效益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步体现。上述项目的实施,为公司在全国市场推广智慧城市总包、细分总包及运营业务积累了相关经验,提升了公司业务部署能力,并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促进公司良好发展和订单快速增长。
注2:由于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升级项目系企业技术储备、研发升级、人才提升等,是提升企业软实力的费用化支出,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短期直接的实际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经济效益。因该项目的建设,公司的研发队伍、技术平台、技术成果转换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促进了公司的业务开拓和项目实施,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注3:由于智慧城市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系大型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公司已经完成了研发相关工作,因为研发主要为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相关效益无法在短时间内体现,也无法具体区分到具体项目中进行细化核算,故无法单独核算其经济效益。因该项目的实施,已将新兴的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信息技术融合到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中,公司基本实现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双轮驱动的公司业务新格局,达到了共识预期效益,形成新的利润持续增长点。
注4:2019年1-9月相关效益计算依据为公司2019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