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1日直接送达。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佳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银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此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