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公司”)拟向天津农商行天津武清京滨支行行申请银行贷款4,500万元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利率双方约定。关联董事谢永生、王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6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王冲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节水材料及其循环利用技术研发,水利工程施工,节水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工程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滴灌管(带)、过滤器、施肥器、排灌机械、塑料管材、金属管材、管件、喷灌机、水泵、燃气管道、塑料薄膜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水利信息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销售,管道工程施工,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
环保设备技术开发、制造、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污水处理,肥料、建筑材料销售,发电机组、农业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低压电气成套设备制造、销售,自有场地出租。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天津公司100%股权。财务指标:截止2020年3月31日,天津公司总资产48,407.41万元,总负债30,532.54万元,净资产17,874.87万元,资产负债率63.07%;实现营业收入1,059.78万元,利润总额106.07万元;净利润106.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天津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担保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天津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拓宽该公司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融资结构,为其自身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天津公司拟向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担保额度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且无任何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天津公司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20年5月1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6,0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事项),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050万元,其中:3,750万元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阿克塞县高萨尔供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12,300万元为公司对参股公司酒泉绿创智慧农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大禹环保(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8,000万元为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1,000万元为公司对大禹节水(天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批通过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0,550万元,占公司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147,512.22万元的比例为20.71%。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