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军旗、潘学模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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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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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22 |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军旗、潘学模 2019年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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