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新明先生的通知,其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3,759,671股已于2019年9月10日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股) | 质押开始 日期 | 解除质押 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王新明 | 是 | 1,709,671 | 2016年11月7日 | 2019年9月10日 |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7% |
850,000 | 2018年10月19日 | 2019年9月10日 | 1.82% | |||
1,200,000 | 2018年11月7日 | 2019年9月10日 | 2.57% | |||
合计 | - | 3,759,671 | - | - | - | 8.06% |
截止本公告日,王新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6,642,5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7%。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759,67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8.06%,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王新明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9,999,9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5.76%,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