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1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潘学模、何志文、骆峰、吴军旗)。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订解除合作建设的协议暨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订解除合作建设的协议暨转让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