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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星创业:关于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转让上海鑫众部分股权的情况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签署转让上海鑫众82%股权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茂静”)于2019年12月29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3,940万元的价格向上海茂静转让持有的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众”)82%股权,转让后上海茂静合计持有上海鑫众82%股权。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上海茂静就本次交易涉及的上海鑫众分红款的支付、股权交割以及剩余18%股权的处理进行变更签署《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茂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鑫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本次的股权交割及支付方式为:

(1)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1,500万元的意向金,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00万元意向金自动转为首笔股权转让款。

(2)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日内(不得迟于2020年4月20日),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5,609.4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且在2020年5月31日前,上海鑫众应向公司支付分红款13,138,064.87元,2020年7月31日前上海鑫众应向公司支付分红款13,138,064.87元。

(3)2020年6月30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

币500万元。

(4)2020年12月31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四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3,000万元。

(5)2021年6月30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五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1,000万元。

(6)2021年12月31日前,上海茂静应向公司支付第六笔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330.6万元。

二、具体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收到上海茂静支付的第三笔股权转让款500万元,公司已经累计收到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7,609.4万元,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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