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8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
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9)。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计划于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2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约60,083,096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计算),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0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自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11月3日期间,大通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901,098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953%。
2020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自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大通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4,241,098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8%。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大通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通集团股份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 来源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大通集团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0/08/05-2020/08/2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 5.56 | 25,538,598 | 0.8501 |
2020/09/03-2020/09/29 | 5.98 | 4,362,500 | 0.1452 | |||
2020/12/23-2020/12/28 | 4.71 | 9,770,000 | 0.3252 | |||
2021/01/18-2021/01/22 | 4.71 | 9,292,400 | 0.3093 | |||
合计 | —— | —— | 5.24 | 48,963,498 | 1.6299 |
注:大通集团自2018年11月2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8,925,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9,96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大通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293,376,722 | 9.7657 | 204,450,824 | 6.805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376,722 | 9.7657 | 204,450,824 | 6.805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大通集团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大通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实施完毕。
3、大通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大通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