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
300029,证券简称:天龙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直接送达、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文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事务相关工作,聘任梁玉庆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