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10日,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大有控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大有控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