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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8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2月26日和2019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7日--2019年3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15:00至2019年3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11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06号翡丽大酒店西湖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65,224,3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936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64,058,4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719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65,8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16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25,821,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3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22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刘利剑先生、韩世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姚先国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做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65,22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5,22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5,22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 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37,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4.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8,048,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365,22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65,22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自然人股东易峥先生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2019年2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171,687,365股,其中:同意171,687,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5,821,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易峥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志刚和吕崇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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