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8月26日下午 15:00 至 2019年8月27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0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艾磊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550,3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55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550,3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2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8,550,2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22%。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50,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50,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贾向明律师、冯朋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