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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高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09

股票简称:钢研高纳 股票代码:30003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十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14.73元/股。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8,146,639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469,340,916股。

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9月20日受理上市公司递交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市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四、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钢研高纳拥有权益的股份。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

审批机关对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相关事项作出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并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钢研高纳、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摘要/本上市公告书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向本次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力通、标的公司、目标公司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烟台市中拓合金钢有限责任公司)
平度新力通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青岛新力通自然人股东王兴雷、盛文兰、王柏雯、李卫侠、王平生、包日龙、贾成涛、古朝雄、刘向华、姚年善、于长华、杨伟杰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律师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权收购协议》上市公司与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签订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兴雷、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盛文兰、李卫侠、王柏雯、王平生、包日龙、古朝雄、贾成涛、刘向华、姚年善、于长华、杨伟杰关于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之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
认购邀请书《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缴款通知书《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股票认购合同书《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股票认购合同书》
元/万元/亿元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摘要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公司声明 ...... 3

释 义 ...... 4

第一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交易概述 ...... 8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1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1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2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 13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 13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 15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6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16

二、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 17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8

四、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8

五、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1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1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第一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Cisri-Gaona Materials &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证券代码SZ.300034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发行前总股本461,194,277股(截至2019年8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艾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47282723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86-10-62182656
传真86-10-62185097
经营范围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品的研发;材料制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纳米材料、高温金属材料及制品、轻质合金、特种合金及制品、粉末材料及制品;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制造高温、纳米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中,钢研高纳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合计持有的青岛新力通65%的股权,同时,为了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及中介费,上市公司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0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新力通65%的股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47,450.00万元,其中现金对价为10,220.00万元,股份对价为37,230.00万元。

各交易方获得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序号交易对方持有新力通的股权比例65%股权交易作价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取得公司股份数
1王兴雷24.71%11,722.722,524.899,197.83659.8155
2平度新力通17.65%8,374.261,803.696,570.57471.3466
3盛文兰14.00%6,642.881,430.775,212.10373.8954
4李卫侠8.24%3,907.57841.633,065.94219.9385
5王柏雯8.24%3,907.57841.633,065.94219.9385
6王平生4.94%2,344.54504.981,839.57131.9631
7包日龙4.12%1,953.79420.821,532.97109.9692
8古朝雄3.29%1,563.03336.651,226.3887.9754
9贾成涛3.29%1,563.03336.651,226.3887.9754
10刘向华3.29%1,563.03336.651,226.3887.9754
11姚年善3.29%1,563.03336.651,226.3887.9754
12于长华3.29%1,563.03336.651,226.3887.9754
13杨伟杰1.65%781.51168.33613.1943.9877
合计100.00%47,450.0010,220.0037,230.002,670.7315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及中介费。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或补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5名的其他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认购)、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

相应规定进行询价后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如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占本次交易总金额47,450万元的比例为25.29%,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股,占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占本次交易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8%,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按照《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应规定进行询价后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如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交易税费及中介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支付现金对价10,22010,220
支付交易税费及中介费1,7801,780

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将根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相关方支付。

6、认购方式

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以现金形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7、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募集配套资金的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规定解禁后,减持股份还应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均不超过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也不构成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新力通65%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新力通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孰高情况,本次交易的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钢研高纳新力通交易作价占比
资产总额179,393.0530,066.3447,45026.45%
营业收入68,142.7915,799.27-23.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9,971.5911,253.3547,45036.51%

根据上市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新力通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孰高情况,本次交易的相关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钢研高纳新力通交易作价占比
资产总额189,864.7735,140.6947,45024.99%
营业收入67,491.0130,557.22-45.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5,330.0811,548.4947,45035.06%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重组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50%以上;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未达到50%以上;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未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重组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国钢研科技集团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第三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1、2017年10月28日,平度新力通召开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合计持有新力通65%(即11.47%的新力通股权)股权转让予钢研高纳。

2、2017年10月28日,青岛新力通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合计持有新力通65%股权转让予钢研高纳。

3、2017年11月7日,国防科工局出具了“科工计(2017)1356号”《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4、2017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议案。

5、2017年11月10日,钢研高纳与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

6、2017年12月2日,青岛新力通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签署《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

7、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兴雷、平度新力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盛文兰、李卫侠、王柏雯、王平生、包日龙、古朝雄、贾成涛、刘向华、姚年善、于长华、杨伟杰关于收购青岛新力通工业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之业绩补偿及业绩奖励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8、2018年3月30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完成上市公司上级国资管理机构备案,备案编号“1033ZGGY2018002”。

9、201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10、2018年5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264号),原则同意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票的相关内容。

11、2018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8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钢研高纳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18年11月1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兴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5号),核准上市公司向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发行股份购买青岛新力通65%股权。

(三)关于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程序

2019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过户、相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4日,上市公司收到平度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3564748348W),青岛新力通65%股权现已变更登记至钢研高纳名下。标的公司已依法就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已依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向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验资情况

2018年11月23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增资事宜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70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1月14日,钢研高纳实收资本增加人民币26,707,315元,钢研高纳实收资本增至人民币448,943,477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8年12月5日受理上市公司递交的因购买标的资产向王兴雷等12名自然人及平度新力通发行股份之登记申请。上述新增股份已登记完成,并于2018年12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参见“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及“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相关内容。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发行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林香英共2名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19年9月5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4.73元/股。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73元/股,相当于2019年9月5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16.36元/股的90.04%,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14.73元/股的100%。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46,639股,全部

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五)股份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六)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19年9月10日,主承销商向最终确认的2名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等材料。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5号),截至2019年9月11日,主承销商已收到钢研高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共计119,999,992.47元,认购资金已全部存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9年9月11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1,000,000.00元后的余款118,999,992.47元划转至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9月16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6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9月12日止,钢研高纳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合计118,999,992.47元(已扣除承销费用1,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各项费用共计1,050,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49,992.47元,其中增加股本8,146,639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9,433.96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110,862,787.43元。变更后的股本为469,340,916.00元,累计股本为469,340,916.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9月20日受

理上市公司递交的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之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已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信息披露、监管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流程。本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四、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2019年9月4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60名投资者送达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发行人前20名股东(截至2019年8月30日,剔除关联方后)、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询价开始前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5名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5家。《认购邀请书》发送后,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与上述投资者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确认,除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投资者外,其余发送对象均表示收到《认购邀请书》。

2019年9月9日9:00-12:00,在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2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产品申购信息表》和投资者适当性材料等相关附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家提交报价的投资者均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范围内,均按要求发送了完整的相关材料,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保证金,故2家投资者的报价都为有效报价。

按照《申购报价单》接收时间的先后排序,上述2家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是否缴款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申购 时间申报价格 (元/股)拟申购资金 (万元)
1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214.7312,000
2林香英11:2815.006,000
14.906,000
14.806,00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2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全部有效报价的簿记建档情况如下:

序号价格档位(元/股)该价格(及以上)的累计有效认购金额(万元)该价格(及以上)的累计有效认购家数(名)
115.006,0001
214.906,0001
314.806,0001
414.7318,0002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遵循《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根据簿记的结果,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4.73元/股,发行股数为8,146,639股,预计总募集金额为119,999,992.47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为8,146,6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2.47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费用共计1,0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949,992.47元。最终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认购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月)
1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734,073,32060,000,003.6012
2林香英14.734,073,31959,999,988.8712
合计8,146,639119,999,992.47-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146,639股,发行对象总数2名,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国有法人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MA008Q140F

认购数量:4,073,320股

限售期:12个月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2、林香英

类型:境内自然人

住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

身份证号码:3503031958********

认购数量:4,073,319股

限售期:12个月

关联关系: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公告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

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发行对象中,投资者不存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之情形,无需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和备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格及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发行人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就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认购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细则》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正式签署的《认购合同

书》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

(四)公司尚需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向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9年9月20日受理上市公司递交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登记申请。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9年10月10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签字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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