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0-078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12月1日上午 9:15 至 2020年12月1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4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南村19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艾磊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艾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19,184,5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64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8,853,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2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0,330,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0,352,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0,330,8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270%。 |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孟柔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