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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6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科电气股票代码:300035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 201室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6楼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中科电气、公司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土创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减持中科电气股份的行为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殊说明外,本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峰注册资本:40,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经营期限:永续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262177A联系电话:0755~33011866

2、主要股东情况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40,000

3、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在红土创新任职情况
阮菲中国中国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务)
乔旭东中国中国董事
曹泉伟(CAO QuanWei)美国美国董事
王晓东中国中国董事
刘杰生中国中国董事
张洗尘中国中国督察长
陈若劲中国中国副总经理
周厚桥中国中国首席信息官

注: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上述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聘用、任命已完成红土创新内部审批程序,并已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任职信息备案,相关工商备案事项正在办理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中科电气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资管计划投资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股东红土创新持有公司股份33,070,86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5.15%;拟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277,4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51,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不超过6,425,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增减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土创新红人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三个股东账户认购中科电气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持有中科电气33,070,866股股份,占中科电气总股本的5.146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账户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322,8362.70%
2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937,0070.61%
3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土创新红人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1,811,0231.84%
合计33,070,8665.1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账户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红土创新基金-银河证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20/12/1611.89767,4360.11943%
大宗交易----
红土创新基金-卢森洋-红土创新红人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中竞价2020/12/1611.91174,3640.02713%
大宗交易----
红土创新基金-上海劲邦劲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红土创新红人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合计2020/12/1611.89941,8000.1465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红土 创新合计持有股份33,070,8665.1465532,129,0664.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070,8665.1465532,129,0664.99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2,129,066股股份,持股比例由5.14655%下降至4.99999%,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公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红土创新自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未有买卖中科电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高峰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中科电气股票代码3000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33,070,866 持股比例: 5.1465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由33,070,866 股减少至32,129,066 股 变动比例: 由5.14655%减少至4.9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0年12月16日 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系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备注: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高峰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6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高峰

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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