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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电气: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1
证券代码:300035证券简称:中科电气公告编号:2021-057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 在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岳阳大道中科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3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5,359,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8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0,794,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24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564,90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7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对本议案各项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2.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21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89%。

2.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 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

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

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 审议通过了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5,136,1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6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1,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94%;反对22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54,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55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增加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54,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7%;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55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周群律师和杨丽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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