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8 证券简称:数知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1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9 年4 月30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2)“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号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