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1%的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诺牧”)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敏女士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获知其2020年11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持股变动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的基本情况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诺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敏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诺牧、张敏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华夏幸福创新中心A座12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 ||||
股票简称 | 数知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38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 股 | 3,600,000 | 0.31% | |||
A 股 | 6,250,000 | 0.53% | |||
A 股 | 9,850,000 | 0.84% | |||
合计 | 19,700,000 | 1.68%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敏 | 合计持有股份 | 16,278,619 | 1.39% | 178,619 | 0.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278,619 | 1.39% | 178,619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张志勇 | 合计持有股份 | 10,658,480 | 0.91% | 10,658,480 | 0.9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620 | 0.00% | 39,62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18,860 | 0.91% | 10,618,860 | 0.91% | ||
上海诺牧 | 合计持有股份 | 156,767,175 | 13.38% | 153,167,175 | 13.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767,175 | 13.38% | 153,167,175 | 13.0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持有股份 | 183,704,274 | 15.68% | 164,004,274 | 14.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3,085,414 | 14.77% | 153,385,414 | 13.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18,860 | 0.91% | 10,618,860 | 0.91%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说明
1. 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张敏女士、上海诺牧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2. 以上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张敏女士、上海诺牧出具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数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