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海凯宝: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8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周五)14:0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1人,代表股份456,776,9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6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455,486,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9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人,代表股份35,136,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3,845,9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3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9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4%。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穆竟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04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

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2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456,636,6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3%;反对14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996,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07%;反对1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