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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电气: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7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20-046债券代码:123030 债券简称:九洲转债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于2020年05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通讯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0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李寅先生因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副董事长赵晓红女士投票表决并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赵晓红女士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赵晓红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成员为:李寅先生(主任委员)、张成武先生、刘晓光女士;

审计委员会3人,成员为:刘晓光女士(主任委员)、丁云龙先生、刘富利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成员为:赵晓红女士(主任委员)、张成武先生、丁云龙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成员为:刘晓光女士(主任委员)、王树勋先生、张成武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赵晓红女士为公司总裁;李斌先生、丁兆国先生、刘富利先生、卢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赵晓红女士、李斌先生、丁兆国先生、刘富利先生、卢志国先生为公司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如下:

1、赵晓红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李斌先生

3、丁兆国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刘富利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卢志国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四、 备查文件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赵晓红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副研究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毕业。1984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化学系,曾任黑龙江省科学院省石油化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副研究员,1993年创办哈尔滨九洲高技术公司任总经理,2000年企业整体改制为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企业在深圳创业板上市,2000年至今一直任本公司总经理、总裁。赵晓红女士现任哈尔滨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侨联副主席、哈尔滨市侨联副主席、哈尔滨市侨商会荣誉会长、哈尔滨市侨创联盟理事长;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委员、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委直属第五支社主委;黑龙江省妇联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黑龙江省工商联常委;曾历任三届哈尔滨市政协委员,哈尔滨市第十二届政协常委。赵晓红女士个人荣获了国家、省、市政府的多项奖励和荣誉:“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优秀创业女性”、“中国优秀女企业家标兵”、“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国优秀创业女性——推动企业进步奖”, 九三学社中央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中国侨联第五届创新成就贡献奖、省重大经济效益奖、省(市)科技进步奖三项、省十大杰出妇女、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巾帼创业标兵、哈尔滨市十大杰出青年、哈尔滨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等,而且,连续三次当选中国妇女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有幸两次作为中国优秀杰出女企业家代表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截至本公告日,赵晓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170,602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现任董事长李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1,273,702股)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李 斌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国营第六七一厂(哈尔滨龙江电工厂)财务处会计、会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1999年进入本公司,曾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李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持股比例为0.0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丁兆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4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曾任哈尔滨制氧机厂技术员。1998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技术管理部副经理、技术管理部经理兼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丁兆国先生主持研发的“高压大功率电机调速控制装置”获得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效益奖,主持研发的“高压大功率系列变频调速装置项目”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研发的“GZDW系列微机监控高频开关直流电源项目”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参与研发的“内反馈串级调速电机及其控制装置”获得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丁兆国先生2005年被哈尔滨市科技局、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评为哈尔滨市第一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黑龙江省科技厅、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评为黑龙江省“十五”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先进个人,2007年1月被选举为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2008年获得第九届哈尔滨青年科技奖。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丁兆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卢志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2005年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信息中心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产业园区建设委员会总指挥、董事长助理,现任副总裁。卢志国先生主持的信息化项目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连续被评为黑龙江省制造业信息化优秀示范项目,并获得"黑龙江龙江省第一批数字化示范企业"称号。卢志国先生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交易所、证监会的惩戒。

截至本公告日,卢志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持股比例为0.04%,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刘富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毕业于佳木期大学工学院电子信息专业。2004年进入本公司研发中心工作,历任电源产品项目经理、电源事业部总经理、销售电网行业部经理、总裁助理,现任副总裁。刘富利先生参与研发的电力电子功率模块和电力电子功率产品二个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高技术示范工程项目,是本公司核心产品之一。截至本公告日,刘富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股,持股比例为0.0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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