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20-33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37,494,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5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5,881,2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30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12,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397,5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84,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612,8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29%。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议案1.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9,8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95%;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3,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460%;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9,8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95%;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3,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460%;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9,8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95%;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460%;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审议通过《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9,8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95%;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460%;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9,8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95%;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3,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460%;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95,9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376%;反对1,598,1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624%;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99,3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3.3395%;反对1,598,1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605%;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881,2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8269%;反对1,598,19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1624%;弃权14,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84,6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2.7264%;反对1,598,19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605%;弃权14,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31%。
议案8.0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45,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89%;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14,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8,5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7328%;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14,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31%。
议案9.00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使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45,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89%;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14,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8,5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7328%;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14,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31%。
议案10.0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45,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89%;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14,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8,5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7328%;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14,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31%。
议案1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45,1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189%;反对1,334,31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14,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8,5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3.7328%;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14,7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31%。
议案12.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59,8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0295%;反对1,334,31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705%;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63,201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4.3460%;反对1,334,31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5.6540%;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武建设律师、刘恬宁律师鉴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和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