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林容、管四新、罗赞、陈秀琴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4,6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21%。
林容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6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94%)。
管四新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0%)。
罗赞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7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8%)。
陈秀琴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8,1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0%)。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林容女士、管四新先生、罗赞先生、陈秀琴女士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林容女士、管四新先生、罗赞先生、陈秀琴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 | 股份来源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限售股份数量(含高管锁定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
1 | 林容 | 副总经理 | 238,636 | 股权激励授予 | 0.0374% | 178,977 | 59,659 |
2 | 管四新 | 副总经理 | 76,200 | 股权激励授予 | 0.0119% | 57,150 | 19,050 |
3 | 罗赞 | 副总经理 | 71,074 | 股权激励授予 | 0.0111% | 53,305 | 17,769 |
4 | 陈秀琴 | 董事会秘书 | 432,788 | 股权激励授予 | 0.0679% | 324,591 | 108,197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2、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数量和比例: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林容女士、管四新先生、罗赞先生、陈秀琴女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林容女士、管四新先生、罗赞先生、陈秀琴女士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林容女士、管四新先生、罗赞先生、陈秀琴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
姓名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占个人持股总数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原因 |
林容 | 不超过59,659股 | 0.0094% | 25.00% | 集中竞价 | 个人财务需求 |
管四新 | 不超过19,050股 | 0.0030% | 25.00% | 集中竞价 | 个人财务需求 |
罗赞 | 不超过17,769股 | 0.0028% | 25.00% | 集中竞价 | 个人财务需求 |
陈秀琴 | 不超过108,197股 | 0.0170% | 25.00% | 集中竞价 | 个人财务需求 |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