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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瑞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2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1-0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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