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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1年4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章程修正案

(2021年4月)

公司结合实际需求,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董事会成员拟由7人调减为5人;

2、取消副董事长的设置。

一、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修订内容以下划线标出):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5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

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二、修订前的章程条款〈涉及5个条款〉: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7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职权;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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