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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配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941,852,011股为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总金额18,837,040.2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注销两期回购的全部股份合计共39,616,240股,公司总股本由981,468,251变更为941,852,011股;因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8,829,826股,公司总股本由941,852,011变更为933,022,185股。

3、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941,852,011*0.2/10=18,837,040.22元。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计算的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3,022,185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为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的现金股利=18,837,040.22/933,022,185*10=0.201892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3,022,185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为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189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1703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37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18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8,837,040.22元÷933,022,185股=0.020189元/股。

(2)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0股÷933,022,185股=0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0.020189)÷1。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3日除权除息日:2020年8月14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8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8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证券账户股东名称
101*****714朱双全
201*****887朱顺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8月6日至登记日:2020年8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黄云

咨询电话:027-59720699

传真电话:027-5972069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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