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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龙股份: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5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杨波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和蒋梦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杨波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和蒋梦娟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 (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
杨波董事739,9700.079%554,977184,993
杨平彩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371,6000.040%278,70092,900
姚红董事、财务总监180,0000.019%135,00045,000

苏敏光

苏敏光董事60,8000.006%45,60015,200
蒋梦娟监事37,8000.004%28,3509,450
合计--1,390,1700.149%1,042,627347,543

备注:①截至2022年11月3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行权6,885,480股,公司总股本由940,593,015股变更为947,478,495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820,21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为935,658,281股。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合计持股比例的尾数差异由求和时四舍五入取整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董事杨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

2、拟减持数量和股份来源:上述五人拟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1,88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4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所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杨波200,0000.021%IPO前持有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集中竞价
杨平彩100,0000.011%股权激励股份集中竞价
姚红78,7500.008%股权激励股份集中竞价
苏敏光26,6000.003%股权激励股份集中竞价
蒋梦娟16,5370.002%股权激励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集中竞价
合计421,8870.045%----

备注:①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系其2022年、2023年拟转让的累计额度。

②蒋梦娟女士的股权激励股份系其在未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前获授。

③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④总股本已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拟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5、减持原因:用于股权激励行权资金周转和个人所得税缴纳,及个人资金需求。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杨波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2、股份限售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杨波先生、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和蒋梦娟女士承诺:将遵守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限制股份流通的规定,保证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3、股权激励承诺

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且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计划减持股东杨平彩女士、姚红女士、苏敏光先生承诺:1、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不得行权。2、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其他情况

1、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董事杨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平彩女士,董事兼财务总监姚红女士,董事苏敏光先生和监事蒋梦娟女士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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