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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关于大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倡议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之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1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9-207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倡议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之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重要提示:

1、本次倡议增持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2019年10月25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2、至本公告披露时,2019年10月25日后的10个交易日期限已届满;如有涉及补偿事项,请相关员工务必及时向三维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报买入及持有

或出售股票的具体信息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维丝”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9日披露《关于大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40)、《关于大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251)。公司现就大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企业名称: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简称“上海中创”〕倡议员工增持股票的进展近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响应倡议之股票增持情况

倡议书发出后,公司员工积极响应大股东上海中创的倡议,以实际行动展示了团队凝聚力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经公司自行统计,在大股东上海中创倡议买入期间(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5日),三维丝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中共有12名员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公司股票数量为56,900股,增持均价约为人民币5.280元/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300,438.8元。因本次增持的数量及价格信息由员工自主申报,因此,前述增持统计可能存在误差。

二、大股东上海中创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三维丝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上海中创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18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期间完成的净买入三维丝股票,连续持有该等股票12个月以上,且在约定的持有期连续在三维丝履职的,该等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则上海中创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如涉及补偿,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2019年10月25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三维丝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计算时点

如涉及补偿,由上海中创一次性全额补偿员工2019年10月25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值损失;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的,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如涉及补偿,由上海中创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补偿。

5、补偿限额

如涉及补偿,补偿款不设上限。

6、补偿时点

如涉及补偿,上海中创将在前述员工购买的该等三维丝股票完全卖出完毕后2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7、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三维丝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上海中创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8、股票登记事项

根据大股东上海中创《关于鼓励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及原公告披露的规则,为便于有效安排补偿事项,相关员工应在增持期间及2019年10月25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三维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报买入及持有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含书面证明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免于补偿责任。

三、大股东上海中创补偿员工增持股票产生亏损的相关保证措施

大股东上海中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保证措施主要如下:

1、上海中创良好的业界声誉、口碑和信用状况是其履约能力的基本保障;

必要时,上海中创将利用其在行业内的良好资源贷款融资作为履约保障。

2、三维丝目前日常经营状况正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三维丝未来业务发展不会面临急剧恶化,而国内资本市场目前也较为稳定,预计三维丝股票不会发生价格剧烈下滑的情形。大股东上海中创因三维丝股票价格剧烈下降而承担补偿义务的风险较小。

上海中创对三维丝员工若因增持三维丝股票产生亏损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因此,上海中创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

为确保上海中创有效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补偿事项已纳入承诺事项管理,三维丝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海中创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三维丝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四、员工增持股票产生亏损的相关处理方案

本次增持为三维丝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愿买入公司股票;作为公司股东,前述员工享有相应的表决权,员工基于个人考虑自主决定是否向公司登记并参与本次大股东上海中创兜底的增持计划。本次购买公司股票行为和后续股票的卖出行为均属员工个人意愿,公司及大股东、员工均未对员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做出任何长期持有承诺,增持的相关员工与公司大股东上海中创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根据大股东上海中创《关于鼓励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及原公告披露的规则,至本公告披露时,2019年10月25日后的10个交易日期限已届满;如有涉及补偿事项,请相关员工务必及时向三维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报买入及持有或出售股票的具体信息(含书面证明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免于补偿责任。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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