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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丝: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0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经双方协商,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更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提供服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3万元,该费用包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报告出具费用、其他与年度审计相关的费用。

二、拟更换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合伙期限:自2012年2月9日起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已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并取得原审计机构盖章确认的书面函件。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了解和沟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能力和业务经验,符合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更加自信、独立、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作出客观评价;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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