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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环保: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2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0-107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未获通过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先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㈠ 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2020年5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105)。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4:30起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8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特定时间段:

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因有其他重要安排无法现场参会,公司现无副董事长,因此由全体董事推举董事、总经理徐秀丽女士主持会议;现场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有股东、股东代表、董事/总经理徐秀丽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琳波先生、独立董事洪春常先生、监事王燕红女士、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华先生、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林沈纬律师、张豪源律师以及各相关人员。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㈡股东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12180,403,41946.7984﹪
其中现场投票4133,468,12234.6229﹪
网络投票846,935,29712.1755﹪

2、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人数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89,565,4992.4814﹪
其中现场投票11,4000.0004﹪
网络投票79,564,0992.4810﹪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股东李鹏女士、股东曾艺娜女士、监事王燕红女士、见证律师林沈纬先生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共8项:

1.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00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3.00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4.00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5.00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6.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提案

7.00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

8.00 关于更改资质证书主体名称的提案

前述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其中提案1.00-7.00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0-068)、《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2019年

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62)、《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63)、《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74)、《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提案8.00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更改资质证书主体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其中提案7.00《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需回避表决。

前述提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00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系对2019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的总结;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九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本事项无需审议。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信息(公告编号:2020-069、2020-070、2020-071)。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153,08794.8724﹪
反对59,4780.0330﹪
弃权9,190,8545.0946﹪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315,1673.2948﹪
反对59,4780.6218﹪
弃权9,190,85496.083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0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现提交《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0-068)。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153,08794.8724﹪
反对59,4780.0330﹪
弃权9,190,8545.09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00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315,1673.2948﹪
反对59,4780.6218﹪
弃权9,190,85496.083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00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现提交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总结。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088,23794.8365﹪
反对9,315,1825.1635﹪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250,3172.6169﹪
反对9,315,18297.3831﹪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00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现提交《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2019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62)、《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63)。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088,23794.8365﹪
反对9,315,1825.1635﹪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250,3172.6169﹪
反对9,315,18297.3831﹪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0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125,698.3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101,592,332.8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1,862,782.53元,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1,988,480.90元,资本公积941,682,520.65元。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0-074)。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088,23794.8365﹪
反对124,3280.0689﹪
弃权9,190,8545.0946﹪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250,3172.6169﹪
反对124,3281.2998﹪
弃权9,190,85496.083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提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各子公司的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各子公司之间互相为外部融资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前述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壹拾亿壹仟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包括在决议有效期内新增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决议的有效期为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召开时间为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止。在前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外部融资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各类文件,无需再逐笔形成决议。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7)。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088,23794.8365﹪
反对9,315,1825.1635﹪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250,3172.6169﹪
反对9,315,18297.3831﹪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00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对2019年度发生的交易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发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创环保(新疆)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名称:新疆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中油三维丝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三维丝”)在与相关方签订采购及销售合同时,存在未能识别关联交易、未从谨慎角度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的情况,现就相关关联交易补充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提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96,582,23791.2595﹪
反对9,250,3328.7405﹪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315,1673.2948﹪
反对9,250,33296.7052﹪
弃权00.0000﹪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关联股东上海中创凌兴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丘国强先生已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8.00 关于更改资质证书主体名称的提案

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推进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好地拓展业务,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名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均更改为厦门佰瑞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更改资质证书主体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总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171,153,08794.8724﹪
反对59,4780.0330﹪
弃权9,190,8545.0946﹪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0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同意315,1673.2948﹪
反对59,4780.6218﹪
弃权9,190,85496.0834﹪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林沈纬律师、张豪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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